我和沈薇的婚礼,再次,毫无悬念地,成了一场闹剧。酒店宴会厅里,
水晶灯折射出璀璨却冰冷的光,打在精心布置的每一处细节上。香槟塔堆得老高,
气泡细密地升腾,却无人举杯。满堂宾客衣香鬓影,低声交谈着,
目光却时不时瞟向空荡荡的主桌,那窃窃私语声像潮水一样,一波一波地漫上来,
淹没了本该响起的婚礼进行曲。我站在红毯的尽头,身上那套昂贵的高定西装,
挺括得有些僵硬。胸口的襟花,是沈薇最喜欢的白色海芋,此刻却像一团凝固的雪,
硌得我心头发凉。司仪第三次不着痕迹地看表,脸上的职业性笑容快要挂不住。
手机屏幕亮了一下,又暗下去。没有新消息。时间一分一秒地滑向吉时,然后,
毫不留情地越过。台下那些或同情、或好奇、甚至带着些许幸灾乐祸的目光,
越来越难以忽视。我听见身后伴郎团里有人低低地咒骂了一句,然后是无奈的叹息。
我闭上眼,深吸一口气,空气里是鲜花和香水的甜腻味道,却让我一阵反胃。第十次了。
这是我和沈薇尝试举行的第十次婚礼。第一次,是两年前。我在酒店房间,从清晨等到日暮,
手机里最后等来她一条简短的语音:“队里有紧急任务,小师弟第一次出现场,我不放心,
得跟着。对不起,婚礼推迟。” 那天的夕阳透过落地窗,把房间染成一片血色,
我对着满屋的喜庆装饰,坐成了一尊雕像。第二次,婚车队伍浩浩荡荡,
眼看就要到酒店门口,她的手机响了。接完电话,她脸色煞白,一把抓住我的手腕,
力道大得惊人:“婚车掉头!去市一院!小师弟受伤了!” 我看着她焦急得几乎变形的脸,
那句“今天是我们结婚”卡在喉咙里,最终咽了回去。我被扔在半路,
看着长长的婚车队绝尘而去,尾灯像嘲讽的眼睛。第三次,第四次……直到这第十次。
每一次,都是精心挑选的黄道吉日;每一次,都广发请柬,宴请亲朋;每一次,都满怀希望,
以为这次总该顺利了;然后,每一次,都会在某个节点,
因为同一个人——她那个警局里的小师弟,周宇——而戛然而止。理由五花八门:任务危险,
需要师姐压阵;训练受伤,需要师姐探望;心情低落,需要师姐开解……每一次,
都冠冕堂皇,带着“人民警察为人民”的光环,让我所有的不满和委屈,
都显得那么小家子气,那么不识大体。周宇,那个比沈薇小两届的警校毕业生,
如今和她同在一个刑侦支队。他长得是挺精神,阳光开朗,嘴又甜,局里上上下下都喜欢他,
尤其是沈薇。在我和沈薇恋爱的三年里,他就像个无处不在的影子。我们的约会,
十次里有三次会被他的电话打断。沈薇的手机相册里,除了工作照和我们的合影,
最多的就是和周宇的合照,勾肩搭背,笑容灿烂。我曾委婉地表示过介意,
沈薇总是笑着揉我的头发:“想什么呢?他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,我当他是亲弟弟。你呀,
别乱吃飞醋。”亲弟弟。我信了。或者说,我强迫自己信了。直到我们开始筹备婚礼,
这个“亲弟弟”的威力才真正显现。他就像个专为破坏我们婚礼而生的BUG,
总能精准地在最关键的时刻,抛出各种“状况”,而沈薇,总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奔向他。
第十次婚礼的闹剧,最终以沈薇风尘仆仆地赶来,连婚纱都没换,只穿着常服,
对着寥寥无几还未离场的宾客深深鞠躬道歉告终。她脸上带着奔波后的疲惫和愧疚,
眼底却有我没看懂的、一丝不易察觉的如释重负。回去的车上,我们一路无言。快到小区时,
她终于开口,声音沙哑:“对不起,林朗。我保证,没有下一次了。
”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霓虹,没说话。保证?类似的保证,我听过太多次了。车停稳,
我拉开车门下车,没有等她。她追上来,拉住我的胳膊:“林朗,你听我说,
这次真的是特殊情况,周宇他……”“够了。”我甩开她的手,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惊讶,
“沈薇,我累了。”她愣在原地,看着我,眼圈慢慢红了。那天晚上,
我们爆发了恋爱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。或者说,是我单方面的宣泄。
我把这十次婚礼的委屈、失望、愤怒,连同过去三年里所有积压的不安,全都倒了出来。
我说起她每次接周宇电话时瞬间柔和的表情,说起她手机里那些过于亲密的合照,
说起她可以为了周宇一个微不足道的请求,就轻易取消我们的约会。沈薇起初还试图解释,
说我不理解他们战友之间的情谊,说警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,
说周宇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多么不容易。但当我提到第十次婚礼前,
我其实偷偷看到她和周宇在警局楼下,周宇拉着她的手臂,低声说着什么,而她,
并没有立刻推开时,她沉默了。长久的沉默后,她说:“林朗,
你是不是从来就没有真正相信过我?”那一刻,我看着眼前这个我爱了三年,
一心想要娶回家的女人,突然觉得无比陌生。问题的核心,原来早已不是周宇,
而是我们之间摇摇欲坠的信任,以及,她永远把别人排在我之前的选择。那次争吵之后,
我们陷入了冷战。婚期,自然而然地,再一次无限期推迟。朋友们都劝我,算了,林朗,
沈薇是警察,职业特殊,你得理解。何况,你们这么多年感情,何必为了一个外人闹成这样。
父母也叹气,说薇薇这孩子除了这点,其他地方真是没得挑,工作体面,人也漂亮,
对我们也孝顺,可能就是太看重同事感情了。所有人都觉得是我在无理取闹,
是我心胸不够宽广。我甚至也开始自我怀疑,是不是我真的太敏感,太计较了?直到那天,
我鬼使神差地点开了周宇的朋友圈。他的朋友圈权限不知何时对我打开了。或许,
是故意让我看的。最新一条状态,发布于半个小时前。照片背景像是一个安静的清吧角落,
灯光暖昧。照片中央,两只手亲昵地交叠放在桌上,一只骨节分明,显然是男性的手,
另一只纤细白皙,中指上戴着一枚戒指。那枚戒指,我太熟悉了。和沈薇一起挑的,
简约的铂金指环,内侧刻着我们名字的缩写。她说,这是我们的婚戒,要戴一辈子的。
而那只男性的手,无名指上,赫然也戴着一枚同款戒指。配文很简单,
只有一个得意的表情符号:。发这条状态的人,是周宇。那只纤细的手,是沈薇的。时间戳,
清晰地显示着,那是在我们第十次婚礼失败后的第五天。那天晚上,沈薇告诉我,
她要在局里加班,复盘一个旧案,可能很晚回来。我的心脏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攥紧,
然后狠狠揉碎。原来不是巧合,从来都不是。是选择。是沈薇,一次次,在我和周宇之间,
明确无误地选择了后者。甚至在我们为此激烈争吵,关系降至冰点之后,
她依然可以戴着我们的婚戒,去和另一个男人上演双手紧缠的戏码。那枚象征承诺的戒指,
像个巨大的讽刺,灼伤了我的眼睛。我坐在黑暗里,整整一夜。没有愤怒,没有悲伤,
只剩下一种彻底的、死寂般的冰凉。十八次。我像个固执的傻瓜,试了十八次,
试图证明自己在她心中的分量。结果,输得一败涂地。天亮的时候,我起身,
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。我在这里住了两年,东西不少,但我只带走了属于我的,
以及那些没有鲜明共同印记的物品。我把那枚还没来得及戴上的婚戒,从丝绒盒子里取出来,
轻轻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。旁边,是我们第十次婚礼的请柬,烫金的字体依旧耀眼。然后,
我拉上行李箱,环顾了一下这个曾经充满欢声笑语,如今却只剩下窒息感的家。没有留恋,
没有回头。我关上门,离开了。没有通知任何共同朋友,没有发告别信息,
甚至没有拉黑沈薇。我只是彻底地从她的生活里,抽身而退。像一滴水,
蒸发在了这座城市巨大的喧嚣中。最初的两天,风平浪静。沈薇大概还在为那次争吵赌气,
或者,正沉浸在和周宇的“暧昧不清”里,并没有立刻发现我的离去。第三天,
我的手机开始疯狂震动。屏幕上闪烁的名字,从“老婆”变成“沈薇”,
再到一连串的未读微信和语音留言。“林朗,你去哪儿了?出差怎么没跟我说一声?
”“你东西怎么少了?到底怎么回事?接电话!”“林朗,你混蛋!你这是在跟我冷战吗?
有本事你永远别回来!”“回来我们好好谈谈行不行?我错了,我以后一定注意,
我保证再也不因为周宇的事耽误我们的事了……”“林朗,我求你了,接电话好不好?
我很担心你……”她的语气,从最初的质问、愤怒,慢慢变成了焦急、哀求,
甚至带上了哭音。我看着屏幕亮了又灭,灭了又亮,始终没有接听,也没有回复。
我只是平静地把她所有的联系方式,设置了免打扰。然后,继续在我临时租住的小公寓里,
整理心情,规划没有她的人生。我注销了用了多年的社交媒体账号,换掉了手机号码。
切断了所有可能会让她找到我的途径。世界,一下子清静了很多。
我开始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中,主动接了几个之前因为筹备婚礼而推掉的项目。
我约了很久没见的老朋友吃饭、打球。我重新拾起搁置已久的吉他,在夜晚独自弹唱。
我发现,没有沈薇,没有无休止的等待、猜忌和失望,生活竟然可以如此轻松、充实。偶尔,
从共同朋友那里会传来零星的消息。说沈薇像变了一个人,请了长假,疯了一样到处找我。
她去了我所有可能去的地方,问遍了我所有的朋友,甚至几次找到我父母家里,情绪激动,
把我年迈的父母都吓了一跳。朋友感慨地说:“林朗,你是没看见,沈薇现在瘦得脱了形,
眼睛总是红的,看起来……挺可怜的。你们之间,是不是有什么误会?要不,见一面说清楚?
”误会?我笑了笑,没有解释。有些伤口,撕开一次就够了,没必要展示给所有人看。
她现在的“疯”,与其说是爱,不如说是失控,
是不习惯那个永远在原地等她的人突然不见了。是占有欲,而不是醒悟。又过了一周,
一个周末的傍晚,我临时起意,去了一家以前常去的、位置相对僻静的书咖。
我喜欢那里的手冲咖啡和安静的氛围。没想到,刚在靠窗的老位置坐下不久,
一道熟悉的身影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,带着一股冷风。是沈薇。她真的瘦了很多,
原本合身的警常服现在显得空荡荡的,脸色苍白,眼下的乌青浓重得像化了烟熏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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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壤的荀白水